利豐(00494)宣布,獲大股東馮氏股東及物流服務營運商GLP提出私有化,每股作價1.25元,較今日收市價0.5元,溢價1.5倍,涉資72.23億元。要約人表示,將不會上調私有化作價。
利豐自1992年7月起於香港上市。利豐指出,鑑於電子化對零售行業的影響,公司着力於開展重組,以將其業務重新定位,並加強其競爭優勢。儘管已實施一系列策略轉變,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動態,公司的財務表現仍然受壓。此外,預期將持續的經濟阻力正對業務活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要約人相信,利豐的轉型在離開公眾股本市場後,將能更有效地實施。要約人計劃向公司投入財務和營運資源以便振興業務發展、尋求新商機,並鞏固其優越的市場地位。該計劃向股東提供以相對目前市場價,具有吸引力的溢價變現其股份的好機會。
GLP由普洛斯中國持有,GLP在物流、房地產、基建設施、融資和相關技術方面為領先的全球營運商和投資者,認為與GLP建立夥伴關係將得益匪淺。由於利豐與GLP均有志於建立未來的數碼供應鏈,兩者建立關係將能夠利用其各自的實力以實現其共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