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創新企業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穩增長、惠民生、保就業、防風險、促改革的中堅力量。科技創新企業專注於產業鏈上某個環節,聚焦核心主業,創新能力和抗風險能力較強,已成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關鍵載體,成為提高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穩定性和競爭力的堅實保障,成為經濟新增長點的重要來源。
當前,培育科技創新企業,推動科技創新企業高質量發展還面臨諸多困難障礙:一、科技創新企業發展支持政策尚未形成體系,政策力度精度有待提升;二、應用基礎研究服務科技創新企業能力不足,重點領域研究有待加強;三、「數字鴻溝」帶來轉型動力能力不足,數字轉型路徑有待探索;四、初期成立的科技創新企業輕資產、擁有知識產權,但往往早期沒有盈利,陷入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
為此,就香港特區政府2024年《施政報告》建議:
一、充分發揮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合力做強科技創新企業。
應優先聚焦重點行業,重點圍繞關係國計民生、產業鏈較長、示範作用顯著的領域開展領航企業創建和培育。在培育科技創新企業過程中,政府應把握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成長規律,在厚植沃土、優化環境等方面下工夫。
政府還應該制定政策,在政府投資的重大工程以及政府採購體系當中,鼓勵競標企業優先使用具有自主性的基礎零部件、基礎材料、軟體等,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市場應用機會。
充分發揮粵港澳大灣區的科技研發和產業創新優勢,集聚全球創新資源,建成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產業重要來源地。實現互聯互通推動平衡發展,加快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人才、資訊、技術等各要素充分流動。
加強科技創新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構建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積極推動稅費優惠政策。加快出台促進科技創新企業高品質發展的政策措施,在技術創新、產融合作、企業服務、數字化轉型、政府採購、國際合作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為科技創新企業發展提供更多資源支援。持續加大宣傳力度,梳理典型案例,加強路徑指引,講好科技創新企業成長故事,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的理念深入到廣大企業。
二、構建技術創新平台,夯實科技創新企業發展根基。
科技創新企業創新能力較強,但也面臨應用技術不足、基礎研究缺乏支撐、獨立研發實力不夠等問題。為解決科技創新企業資金短缺導致的基礎技術供給不足問題,應統籌推動行業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發,加快形成長效機制強化基礎研究,實現基礎科學領域突圍。
同時,注重科技創新協作平台建設,不斷提高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實現創新鏈與產業鏈有效銜接。建議培育一批應用技術導向的新型研發機構,支援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銜接好應用基礎研究和產業化之間的斷層。
科技創新企業可以借助創新平台,跨越自身的生產供應網路,積極參與產業鏈分工,在產業鏈上下游和集群網路關係中尋求互補技術、資訊知識的支援,進一步實現協同創新。
創新服務方式和工具,更好地支援科技創新企業發展。要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企業公共服務模式,探索打造科技創新企業服務體系一體化線上平台,以網路化公共服務平台為企業和各類服務機構提供資訊連接支援。依託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台,為大量科技創新企業提供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試驗驗證、產業資訊、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等公共服務,推動科技創新企業提升競爭力。促進重點產業的科技創新和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強化學習交流和宣傳推廣,鼓勵提高服務品質,樹立標杆,推廣優質科技創新企業專屬服務產品。
三、推進行業數字化轉型,增強科技創新企業發展新動能。
隨着新一代資訊技術快速普及應用,數據已成為驅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生產要素。為了推動科技創新企業的數字化轉型,要把握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方向,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不同行業深度融合,不斷增強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彈性,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深入實施智能製造工程,突破智能製造裝備關鍵短板,完善標準和服務體系,打造一批智能製造一體化的新興生產性服務企業,培育一批智能製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開發和推廣一批融合新興技術的成熟解決方案,增強產業鏈各環節數字化水平。
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企業深度融合,全面加強公共服務供給,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實施企業數字化轉型行動,加強為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明確路徑、提供指引。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與開展大規模設備更新行動、實施技術改造升級工程等有機結合。在設備上雲、數字化供應鏈、數據字典等領域推動一批標準研製發布,引導更多企業參與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數字化轉型貫標,助力企業提升數字化水準,融入數字化生態。
持續完善多層次系統化平台體系,推進「平台+」工作,加快打造標準化、低成本、可複制的解決方案,為科技創新企業提供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上的數字化轉型服務。
四、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將能夠提供有力的資金與金融服務支援。
香港擁有大量專業服務提供機構,可以提供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估值、經紀、證券化等服務。政府可以牽頭各有關專業服務機構,制定國際市場認可的知識產權評估、定價機准、機制。從而使初創企業能以知識產權作擔保向銀行貸款、以知識產權作價引進股權投資。
同時需關注技術輸出知識產權合同審查,合理評估輸出的知識產權價值,約定各方知識產權侵權責任和賠償的制度和對策。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全面加強在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培養等領域的合作;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等。
推動金融機構推出專屬信貸產品,支援科技創新企業融資。引導科技創新企業在品質、標準、人才、資本等方面構建融通發展長效機制,共同構建富有韌性、充滿活力的產業生態。
擴大企業家專項服務,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資源加大對企業家的再教育和培育,將雙創投入與之整合,為企業主和潛在創業者提供基礎的商業、法律、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提升科技創新企業的基礎能力。協助科技創新企業定期開展投融資路演活動,與不同潛在投資者定期見面。組織開展科技創新企業上市培育工作,推動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加快對接資本市場。
香港金融發展協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