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治理公會(The Institute of Big Data Governance, iBDG)推出全球首個與國際標準看齊的《大數據治理原則1.0》和《大數據獨立評估體系1.0》,旨在為商界和社會訂立可信賴的數據治理框架,邁向數據主導的數碼經濟新時代。
《大數據治理原則1.0》涵蓋四大領域,包括「數據處理」、「數據外洩」、「數據轉移」和「持續改進」。全球數碼轉型加速,企業和社會各界日趨依賴數據,對於數據及私隱安全的憂慮有增無減。新公布的原則真正能回應收緊數據管理、傳輸及保護守則及標準化的需求。
香港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表示,訂立大數據治理原則,為香港成為國際數據樞紐起着關鍵作用。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大數據治理公會公布大數據治理原則和獨立評估體系,對於為市民與企業,以及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數據交換建立信任,邁進了關鍵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