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公布,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遼寧省本溪市紀委監委對交通銀行廣東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周寶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周寶志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罔顧黨紀國法,靠銀行吃銀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經交通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周寶志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遼寧省本溪市監委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