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今早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開庭審理律政司一方終極上訴,鄒幸彤早上約9時許由囚車押送到終院應訊。
律政司申請就兩項法律議題交由終院釐清,包括在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檢控中,被告是否可以挑戰經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確認的警方禁令的合法性作為辯護理由;如果可以,法庭在考慮辯方提出警方禁令合法性的挑戰時,處理的正確方式是什麼。
鄒幸彤涉於2021年在社交媒體及《明報》發文,呼籲市民參加被禁的六四集會,在裁判法院原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其後上訴得直獲撤銷罪名,律政司不服裁決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