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揭發一名消防員沒有全面披露尚未清還的貸款,以詐騙一間財務公司向他批出貸款30萬元,他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情透露,27歲被告李烈峰於2021年4月底,向大眾財務申請一筆40萬元的貸款,並在貸款申請表上申報只有兩筆尚未還清的貸款,涉款共逾13萬元。大眾財務其後向被告批出一筆30萬元的貸款。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其實沒有向大眾財務全面披露尚未清還的貸款,包括兩筆分別由一間銀行及另一間財務公司批出,共約18萬元尚未清還的貸款。被告不但向大眾財務訛稱貸款申請表上的資料真確及完整,更訛稱除申請表上的相關申報外,沒有其他尚未清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