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理事,涉出版「羊村」系列兒童繪本,去年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件原定今天下午2時30分在區域法院裁決,但法庭把有關程序兩度押後,至5時15分才開庭頒下裁決。還押至今逾年的5名被告,最終被裁定罪名成立,將於本周六(10日)求情及判刑。
《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頒下判詞指,就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而言,煽動罪對論及出版自由所施加限制「實屬必要」,裁定罪行合憲,又說繪本文字在兒童腦海產生的效果被法律禁止,裁定5人罪成。
本案原定今天下午2時30分在區域法院裁決,但法庭職員表示,郭偉健「有事」,須押後至下午4時才頒下裁決。至下午近4時,法庭職員又指,需時翻譯裁決的新聞摘要,再押後至5時15分裁決,比原定時間延遲2小時45分鐘。郭偉健最終在下午近5時40分步出法庭。
郭官頒下67頁裁決指,雖然煽動罪採用「憎恨」、「藐視」、「離叛」和「不滿」等字眼,但上述概念並非含糊不清和有欠具體,裁定法例的確定性程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要求。郭官又引用相關案例分析,就保障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而言,涉案法例對言論及出版自由所施加限制「實屬必要」,裁定煽動罪合憲。
郭官又指,煽動意圖非單單源自文字,亦關乎繪本文字意圖在兒童腦海產生的效果。郭官認為,繪本對兒童產生的效果被法律禁止,裁定3本涉案繪本《羊村守衞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均具有煽動意圖。
對於辯方提出,根據普通法案例,控方必須證明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或社會混亂,才能就本案定罪。郭官在判詞回應說,涉案條例所定義的「煽動意圖」,從來沒有包含辯方所提出的意圖,認為毋須證明被告有意圖煽動暴力等才能定罪。
另外,本案涉及的煽動罪,在殖民地時代已存在,故條文寫成「引起憎恨或藐視女皇陛下本人」。就條文是否涵蓋中央政府,郭官在裁決指,殖民政府已不復存在,涉案法例現讀成「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裁定法例涵蓋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