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今天處理自由黨易志明逾期參加內委會的申請,易志明在有關文件指出,由於內會討論事項與大會有關,包括決定是否就部分政府法案及附屬法例成立委員會審議,惟在新安排下未能及時報名,故要求加入內會,其申請最後獲內會主席批准。
內會主席李慧琼又滙報與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會面的情況,她引述李家超指出,政府當局計劃未來一年向立法會提交約40條例草案,其中15項期望上半年提交,至於有關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辯論安排,當局安排2月16日至18日舉行《施政報告》致謝議案辯論,並分四個環節進行。
李慧琼又提到,李家超重視行政立法關係,將分批約見新一屆立法會議員。她又建議,政策局及官員接觸相關事務委員會委員,通過緊密溝通建立良好關係。
至於工聯會鄧家彪及民建聯劉國勳分別建議,在內會轄下成立改革扶貧政策及「北部都會區」發展相關小組委員會,李慧琼表示,根據內務守則,內會可委任小組委員會協助內會研究不屬事務委員會職權範疇或跨範疇事宜,不過同時運作的小組委員會數目不能多於十個,若本屆立法會開始不久用盡名額,稍後有緊急事情跟進未必能即時成立委員會,建議今天內會不處理成立政策事宜小組委員會,待各事務委員會正式開會後集合不同議員關注的議題再作討論。
多名議員贊成李慧琼的建議,包括提出動議的鄧家彪及劉國勳,但二人均認為自己提出議題並不屬於單一政策局範疇,有必要在內會成立相關小組委員會研究。經民聯梁美芬建議,先由各事務委員會討論議員關注議題,首階段先提供5個小組委員會名額,避免一下子用盡十個名額。
民建聯葛珮帆則認為,若建議成立的小組委員會屬跨政策局範疇,由內會成立小組委員會較適合,但擔心設立首階段委員會名額會浪費時間,「如果先成立5個,後面浪費一至兩個月時間等,但呢兩個月小組都做到嘢,每個小組委員會為期一年,快啲做完可開其他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