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接受《大公報》專訪表示,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或警務處牌照科註冊,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部分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並透露警方已收集相關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
對於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已因組織非法集結被判囚18個月,蕭澤頤稱,組織中一些「有頭有面」的人已因非法集結罪被判囚,但不排除警方會繼續對一些主要骨幹成員進行調查檢控。他透露,目前已有人報案,警方已展開深入調查,必追究到底。
今年4月,警方社團事務主任曾去信民陣,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提交資料。有消息透露,早前有多個團體已退出民陣,部分仍留下的團體成員上周曾開會討論解散建議,主流意見傾向解散,今日將召開會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