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批評中共而獲罪的前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庭應訊。
根據公告,任志強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及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等4項罪嫌起訴,移送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並於上午9時30分首度開庭。
上午開庭前,供人員進出的法院側門已有數輛警車及10餘名員警在場戒備。隨後,有外媒陸續前往現場試圖拍攝,但都被驅趕到遠處,並查驗證件及登記資料。
任志強3月初撰文批評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其後,北京市紀委宣布任志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被開除黨籍,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