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議員去函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收回將19項由議員動議一系列涉及反修例運動的議案合併辯論,並盡早安排與議員會面,充分考慮他們意見後再作安排。
泛民指出,根據《議事規則》條文,議案動議人可在動議發言時隨其意願發表意見,令辯論聚焦達致愈辯愈明之目的,強調如合併辯論沒合理理由支持,未經徵詢程序可能屬不妥當合併,不但影響本會辯論質素,更將嚴重剝削議員的發言權利。
議案包括針對新屋嶺警方濫權濫暴、傳媒工作者遭受肢體及言語暴力、被捕未成年人士的權利問題、警員遮掩面孔及身份、使用實彈的情況及事後檢討,以及對催淚煙子彈及手擲催淚彈成分及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