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目前難以預期《禁蒙面法》的效果,但認為政府及警方無刻意用《禁蒙面法》大舉拘捕,亦不可單以一條法律止暴制亂,相信政府事前已估計到社會上會有反彈,但香港過往4個月暴力升溫,希望令大家有意識不應蒙面犯法,避免有更多年青人被捕,移除黑色恐怖。
譚惠珠又指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是回歸前的法律,但是屬於本港可採納的法律,立法會在1999年亦曾進行三個修訂,當時未有削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權力,認為符合《基本法》,並無違憲。
被問到會否影響人權自由,譚惠珠認為,香港目前是面臨危害公眾安全的特殊情況,因此才引用《緊急法》。
對於解放軍九龍東軍營昨晚有人在天台舉旗警告,譚惠珠稱,今次並非解放軍營首次舉旗,指駐港解放軍早前亦曾於營內閘門舉旗,認為昨日有示威者以鐳射筆及電筒照射軍營屬騷擾,因此舉旗屬正常動作。
她強調,解放軍與《禁蒙面法》無關係,《基本法》列明香港駐防部隊不干預香港事務,仍由香港政府及警方維持本港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