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旺區議會通過取消旺角行人專用區動議。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行人專用區成立最初是因為人太多,擔心行人行出馬路構成危險,原本希望推動表演者自律,令行人專用區得以保留,但嘈音問題無改善。
邵家輝又稱,外國對街頭表演有規定,音量不能超過80分貝,街頭表演者之間需要有30米距離等,令表演者不致於「鬥大聲」。不過,他指,行人認為即使不讓表演者表演,都不應變回馬路行車。
經民聯梁美芬則稱,設立行人專用區本意是好,但目前已經變質,未能融入社區,行人專用區多年「無王管」之下,附近居民因為嘈音已經「精神爆燈」,但亦指當局難以執法。
民主黨黃碧雲批評,政府多年來沒有在規管上出力,讓行人專用區自由放任18年,累積民憤,走到這一步是很可惜。她表示,現時區議會的動議是給政府一個大衝擊,政府跨部門需要商討如何規管,否則以後再無行人專用區,建議以法例規管街頭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