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周庭今年1月被選舉主任裁定參與立法會補選的提名無效,她今正式入稟法院提出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
周庭在高院外表示,選舉呈請的理據是選舉主任在作出是否撤銷其參選資格前,無給予她機會就其所屬政黨的政治立場,或「民主自決」內容等答辯。她強調香港眾志並非主張香港獨立,而是相信港人有權決定香港的前途問題,是民主精神的體現。
她表示,難以預計勝算,但指其案件與陳浩天及梁天琦案的性質不同,又指她被DQ不是單一事件,需要在制度內還她和港人一個公道,否則政治打壓只會愈來愈多;至於一旦勝訴,她不排除任何可能性,包括再參選。
選前被指是周庭「Plan B」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回應稱,尊重周庭的決定,但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會再就補選結果作評論;而觀乎梁天琦的呈請至今仍未審議,相信周庭的案件距離審議尚餘很長時間。
原本代表眾志參加3‧11立法會港島區補選的周庭,於1月27日被港島區選舉主任鄧如欣拒絕確認其提名資格,理由是香港眾志的「民主自決」綱領與《基本法》下的「一國兩制」原則相違背;而周庭作為眾志的創黨成員,代表她亦認同民主自決,因此信納她並不擁護《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