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公布《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草案,建議的士司機如有「拒載」、「揀客」,「議價」或「濫收車資」,處罰600至3萬元(澳門元‧下同)。
同時,若在5年內累積4次違規行為,會被註銷駕駛執照,3年後才可重考。另外,經營「白牌車」,罰款會增至9萬元。
2018年4月10日 時事脈搏
澳門政府公布《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草案,建議的士司機如有「拒載」、「揀客」,「議價」或「濫收車資」,處罰600至3萬元(澳門元‧下同)。
同時,若在5年內累積4次違規行為,會被註銷駕駛執照,3年後才可重考。另外,經營「白牌車」,罰款會增至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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