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早上開會,小組成員田北辰在會後表示,大部分與會成員反對只規定新領牌院舍的人均居住面積,而現有院舍就維持不變。
會上主要討論檢討院舍人均樓面面積的三個方案,第一個方案是對新建成的院舍人均面積有新的標準,舊院舍則維持不變,即現時的人均面積6.5平方米。第二個方案是在某一段時間後,新、舊建成的院舍要達到同一個標準。第三個方案則有兩個標準,新建成的院舍要有較高的標準,而舊院舍將給予過渡期提升人均面積,但標準會比新建成的院舍低。
田北辰認為,新舊院舍應就寢室的人均面積訂立統一的標準,並修訂院舍公用空間的人均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