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市政府昨日發布《關於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 大力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上海市由進一步降低民營企業經營成本、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提升民營企業核心競爭力、緩解融資難融資貴、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加強政策執行等七個方面,將推出27條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
當中包括:成立100億元(人民幣.下同)上市公司紓困基金、提供100億元貸款、擴大100億元擔保基金等;亦指出要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降到法定稅率最低水準、降低企業用地成本、降低生產要素成本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意見》強調,要堅決貫徹「兩個毫不動搖」的大政方針,堅持不懈推動國資、民資、外資合作共生、共同發展,堅持不懈促進國資、民資、外資平等對待、一視同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民營經濟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品質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主體作用。
《意見》提出,要持續營造民營經濟更好更快發展的廣闊舞台和良好環境,讓民營經濟創新源泉充分湧流、創造活力充分進發,將民營經濟打造成為上海改革開放新高地、科技創新新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