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下發的《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指出,對跨境電商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一定條件,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條件包括企業在綜合試驗區註冊並在註冊地跨境電商平台登記相關訊息、通過所在地海關出口申報手續,以及出口貨物非國家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該通知自10月1日起執行,具體日期以出口商品申報清單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2018年9月29日 中國財經
國家財政部下發的《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指出,對跨境電商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一定條件,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條件包括企業在綜合試驗區註冊並在註冊地跨境電商平台登記相關訊息、通過所在地海關出口申報手續,以及出口貨物非國家明確取消出口退(免)稅的貨物。
該通知自10月1日起執行,具體日期以出口商品申報清單註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下一篇: | 教育界促請政府全面禁止電子煙 |
上一篇: | 澳門兩日確診3宗本地登革熱 為一家三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