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手樓供應充裕,市場有約1.4萬個已落成的一手單位有待出售。個別發展商為刺激此類單位銷情,推出名目不同的「先住後付」計劃。容許買家支付少量訂金後入住單位,在較長時間後才正式完成交易。此類對買家甚為吸引,但也有不少地方要留意。
不同發展商的不同項目,推出的先住後付安排都略有不同,但大致上的方向一樣:買家與發展商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支付少部分樓價後,買家尚未成為業主之前,便可入住單位。待指定日期(常見的是1至3年內),才正式完成交易。
此類安排,對買家尤其是換樓客的吸引之處,是不必同時支付兩筆的住屋開支。現實中,換樓客面對的一個問題是舊居仍有按揭要按月還款,在為新居申請按揭時,牌面上便有兩筆按揭在身,新居的按揭成數需下調一成,壓力測試也較為嚴格:要求兩個按揭的總供款不逾月入四成、「加2厘」的壓測,供款不逾月入五成。大大增加一般打工仔採用「先買新居,再賣舊居」此一策略的難度。
「先住後付」的安排,將新居成交期押後,令「先買後賣」的換樓策略,在按揭難度上大大減少。此外,買家可在遷入新居後才放售舊居,中間不必另覓過渡期居所,減省不少麻煩。
不過,此類安排也有一定風險,最明顯的是按揭估價。由於正式成交期延後,「先住後付」便類似於樓花的建築期付款安排──買家會在較後時間才申請按揭、完成交易。因此,先住後付也會面對樓花建築期付款安排的同類風險:萬一在簽署臨約後,樓價下跌,銀行按揭估價不足,買家便需要另行籌措資金完成交易。
另外,「先住後付」的安排下,個別銀行可能會視此是租金優惠,在買家完成交易、申請按揭時。銀行可能要求把客戶「先住」期間的物業租值自估價中扣除。以一個成交價2000萬元,「先住後付」期一年,年租值50萬元的單位為例,即使大市沒有明顯起跌,銀行可能會以1950萬元(成交價2000萬減一年租值)作為估值,也會輕微減少按揭額度。
總結而言,先住後付不失為一種方便換樓客的成交安排。但準買家在作出入市決定前,宜先了解此類安排對按揭的影響。
葉敬誠
宏亞按證助理副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