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今日宣布,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實施一個月以來,共接獲超過900宗預約申領牌照登記,已發出近90個物業管理人牌照,而預約申領牌照中已有超過600宗個案完成遞交申請文件手續。
此外,為加強宣傳發牌制度,鼓勵業界申領牌照,物監局已製作電視宣傳短片,以輕鬆手法介紹發牌制度。有關宣傳短片及相關宣傳聲帶短期內會在各電視電台播放。此外,亦可於物監局網站瀏覽。
同時,物監局已委託4間大專院校承辦「指明課程」,讓未能符合發牌制度下有關持牌準則的學歷及/或專業資格要求,但擁有相關工作經驗的物業管理從業員(經理級及主任級)報讀。有關人士可先申請「臨時物業管理人牌照」,並在臨時牌照有效期屆滿前完成物監局的「指明課程」,便可毋須符合有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申領正式牌照。
4間大專院校包括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李嘉誠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它們將會陸續就「指明課程」進行招生工作,並已申請將有關課程納入可獲發還持續進修基金款項的課程名單內,而課程會於今年第四季內開展。
物監局主席謝偉銓表示,在發牌制度下,持有「物業管理人牌照」的其中一個準則是具備相關物業管理經驗,申請人需就此提交證明。因此呼籲物管公司積極支持落實發牌制度的工作,為其現任或前任僱員在申請領牌時提供相關工作經驗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