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提出的法律程序中,原訟法庭向11名涉嫌操縱鼎益豐(00612)股份的人士發出臨時強制令,根據該臨時強制令將凍結相關人士合共約63.53億元資產。
根據該臨時強制令,被指稱曾在2018年3月1日至9月14日期間操縱鼎益豐股份的11名涉嫌操縱者,被禁止調走其在香港境內任何資產、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其在香港境內的任何資產,或縮減其在香港境內任何資產的價值,以合共約63.53億元為限。
該臨時強制令確保,在法庭裁定涉嫌操縱者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條文的情況下,有足夠的資產以履行證監會尋求的回復原狀令。該臨時強制令維持有效,直至法庭頒發其他命令為止。
資料顯示,證監會於今年3月指出,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鼎益豐前主席兼非執行董事隋廣義及另外20名人士展開研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