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向協助參與提供資助出售單位按揭的銀行及認可財務機構發出信件,確認並同意他們可向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人提供新一輪的延期償還本金的按揭貸款安排(下稱「還息不還本」安排),延期償還本金最多12個月,最遲可於今年12月31日開始。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鑑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的經濟狀況,並考慮到參與財務機構的意見,房委會確認並同意推行新一輪的限時安排。由今日起,不論按揭人在該信件發出日期前曾否在過往數輪安排下參加「還息不還本」安排,所有按揭人均可延期償還本金最多12個月。按揭貸款的還款期將因應按揭人在過往數輪及現時新一輪安排下獲延期償還本金的合計時段而延長。
上述「還息不還本」安排適用於資助出售單位計劃(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可租可買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和綠表置居計劃)的一手市場及第二市場計劃。
同時,房委會容許該等機構除現行按參考最優惠貸款利率制定的按揭計劃(最優惠貸款利率計劃)外,亦可向資助出售單位的按揭人提供同業拆息計劃。新安排推行日期定為今年11月1日。
如參與財務機構批准其現有按揭人由最優惠貸款利率計劃轉為同業拆息計劃,雙方須訂立新的法定押記或就法定押記訂立契據修訂書。按揭人須在簽立新的法定押記或就法定押記簽立契據修訂書前,向房屋署提交轉變按揭安排的申請並取得相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