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罕(Benjamin Graham)和李佛摩(Jesse Livermore)都是華爾街的傳奇投資者。儘管他們在投資市場打滾的年代已經要數到二十世紀初,但兩位大師的投資格言至今仍為很多投資者和交易員所津津樂道和引用。眾所周知,這兩位傳奇投資者的風格十分不同,格拉罕著重自下而上的基本分析(fundamental analysis),視投資股票為擁有企業的一部分,而且十分強調安全邊際(margin of safety),概看回報亦關注風險;而李佛摩則看重價格(price)與趨勢(trend),把股票視為與其他市場參與者的一紙買賣,但由於過於進取(接近妄顧風險),因此投資回報和財富都是大上大落,曾大賺也曾大賠。然而,格拉罕在大蕭條期間投資也曾遇上挫折,而李佛摩卻在 1929年做空股市而幾天內賺了一億美元。
讀者如果有看過格拉罕的經典著作《The Intelligent Investor》(智慧型股票投資者),書中第 8 章,以「市場先生」比喻股價的短期波動所引發市場上的非理性行為;另外,在20章介紹了安全邊際的概念,可以作為更好地理解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的一種方式。事實上,這本書雖然早在1949年出版,但上述概念直到今天仍然具有非常高的參考價值。不過,書中的其餘內容可能會有點枯燥,理由是分析的股票大多數是鐵路公司,以及一些算式和格拉罕如何思考安全分析的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本書出版的二十多年後,格拉罕竟然質疑他最初關於股票估值(所謂計「死數」,買入 net-net 股)的想法是否仍然站得住腳。在 1976 年,格拉罕接受Financial Analysts Journal 專訪時就談到,在他與 David Dodd 在1934年合著《Security Analysis》(證券分析)的時代,分析師仍可以通過詳細研究來選擇被低估的股份;但股票市場已經起了很大的變化,鑑於市場上已有不少的分析師正在進行大量的股票研究工作,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已難以發掘出滄海遺珠。在另一個訪問上,格拉罕也坦言:「華爾街的每個人都很聰明,但他們的才華被相互抵消,他們所知道的幾乎已經反映在股價水平之上。因此,真正要評估的是未來的潛在可能會發生的狀況」。一如既往,格拉罕作為一名價值投資者可能很早就發覺只看過去的盈收或資產的價值,而沒有考慮未來潛力,已經沒有出路。當下,加入「顛覆性」、「價值創造」作為「價值投資」的全新詮釋,似乎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真實。
另一方面,李佛摩也看到他在市場上的優勢慢慢消失,但原因與格拉罕不同。李佛摩非常擅長通過追逐短期市場趨勢來賺錢,從1930年一億美元的個人財富開始,但到1934年卻陷入破產。槓桿、惡劣的股市環境和許多錯誤的賭注,使他一度陷入困境。曾四次破產,惟每一次回歸,他賺的錢都要比他之前的意外收穫還要多。然而,監管機構對股票市場的交易規則以及可接受的行為的發生了變化,這令李佛摩成功快速致富的交易手段變得不合法。李佛摩在沒有規則的年代發了大財,惟一旦這些規則改變了,他就不可能再通過交易致富。不幸地,在1940年,他自殺身亡。
事實上,對沖基金在70年代、 80年代和90年代的操作曾像李佛摩獲得了很大的市場優勢。然後,在2000年生效的「公平揭露規則」(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 Reg. FD),令到這些基金的表現受到了影響,因為公司的信息必須同時發放給公眾。
無疑,市場在不斷變化和發展,每天都有更多的資訊、分析、意見和數據可用。對市場歷史的了解也改變了投資者的資產配置和看待市場的方式。當然,傳奇的投資者和交易者仍然有很大的學習和參考價值,而歷史仍然可以幫助深入了解市場潛在的風險。不過,必須注意的是,市場會持續進化,投資者除了要適應規則的更新,也應該了解到任何具優勢的獲利策略,都有可能會慢慢被淡化。換句話說,過去表現出色的投資策略在每個人都知曉下,在未來將不再長期奏效,這對於普通投資者和傳奇人物來說都是如此。
家族辦公室投資經理
徐立言(本欄每周逢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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