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指控Facebook(fb)及Instagram(IG)母公司Meta Platforms,未有遵守監察科技巨擘的《數碼市場法》(DMA)規定。
歐盟委員會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fb及IG要求歐洲客戶二選一,即支付月費不接收廣告,或免付月費但同意接收廣告的運作模式,並不符合DMA規定,因為用戶未能在保護私隱的同時,享有較不具個人化的接收廣告安排。
Meta回應稱,有關模式符合歐洲最高級法院早前的裁決,希望與歐盟委員會就有關分歧進行具建設性的對話,讓問題得以解決。
根據法例,歐盟最遲明年3月底前對Meta事件作出最終裁決。如果確定Meta違反DMA,可向該公司判處罰款,最高罰款金額為其全球收入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