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前行政總裁趙長鵬,敦促美國法院法官拒絕司法部檢察官要求他留在美國的訴求,直至其判刑有結果為止。
幣安與趙長鵬周二與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承認沒有良好監管幣安,以遵守防止洗錢的相關法規。根據控罪,趙長鵬可被判囚最多18個月。主審法官訂下明年2月公布判刑。
檢察官周四要求法官Richard Jones,取消審案裁判官Brian Tsuchida周二容許趙長鵬有條件保釋、以及獲准回到居住地阿聯酋的要求,以等待判刑聆訊。
趙長鵬的代表律師周五回應有關要求時指出,趙長鵬並無不遵守判刑結果的潛在風險,回到居住地的要求是為服刑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