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裁定iPhone製造商蘋果與晶片商博通(Broadcom)在一宗專利訴訟案的上訴得直,可以毋須支付逾11億美元(85.8億港元)的罰款,案件發還下級法院,重新就賠償額進行研訊。
巡迴上訴法院法官認為,加州地方法院陪審團2020年1月就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Caltech)控告蘋果與博通侵犯其無線技術專利的案件所作的罰款計法是缺乏法理上的支持。
上訴法院維持陪審團認同兩間公司侵犯Caltech兩項專利的裁定。同時,關於第3項侵權指控,上訴法院認為有重審的必要。
Caltech在2016年控告蘋果與博通侵權。陪審團2020年1月裁定蘋果須賠償8.37億美元,博通賠償2.7億美元。
Caltech、蘋果與博通未有回應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