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新指引,要求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須向投資者公開更多和更具體的潛在風險;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也須披露金主或大多數管理層是否長駐中國、及併購目標是否位於內地。
SEC負責審計公司申報的部門表示,近期發生的事件凸顯投資於中國公司或業務大部分於中國的公司帶來的風險,鑑於有關憂慮,該會向這些公司發信,要求更具體和更突出披露公司在中國面對的法律和營運風險。公司應在年報或招股章程補充說明等文件中納入這些須披露內容。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新指引,要求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須向投資者公開更多和更具體的潛在風險;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也須披露金主或大多數管理層是否長駐中國、及併購目標是否位於內地。
SEC負責審計公司申報的部門表示,近期發生的事件凸顯投資於中國公司或業務大部分於中國的公司帶來的風險,鑑於有關憂慮,該會向這些公司發信,要求更具體和更突出披露公司在中國面對的法律和營運風險。公司應在年報或招股章程補充說明等文件中納入這些須披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