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銀行被指沒有根據承諾,向部分客戶退回額外徵收的費用,遭美國監管機構罰款2.5億美元(19.5億港元)。
美國貨幣監理署(OCC)表示,富國銀行沒有履行2018年同意書的承諾,向被收取過量費用的客戶退款,有關行為不可接受。
OCC認為,富國銀行確認,其於處理客戶身份方面的工作做得不足,導致出現紕漏。富國行政總裁沙夫(Charles Scharf)回應稱,銀行要作出更大努力,以解決工作不力情況。
富國在2018年與監管機構達成協議,承認向部分客戶徵收過多費用。當時富國支付10億美元罰款,並且同意退回多收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