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像會議應用程式商Zoom同意支付8500萬美元(6.63億港元)和解金,結束集團涉及違反隱私的集體訴訟。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上周六批准Zoom和解協議。今年3月,由Zoom用戶提出的集體訴訟案,部分指控內容獲Koh批准可繼續進行聆訊。
根據和解協議,參與集體訴訟的合資格用戶,可獲退還25美元或15%月費;另一部分用戶可獲退款15美元。協助訴訟的律師獲得2150萬美元訟費。Zoom在案中沒有承認犯錯。
Zoom被指違反用戶私隱保障條例,包括與Facebook、谷歌與LinkedIn分享用戶訊息,以及透過名為「Zoombombing」的操作模式,助長黑客較容易地干擾Zoom用戶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