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法的錦湖韓亞集團前會長朴三求進行審查後認為,有充分理由懷疑指控屬實,且疑犯可能毀滅證據,故發出逮捕令。
錦湖韓亞集團為韓亞航空大股東。朴三求涉嫌利用韓亞航空等子公司,為家族持股率較高的錦湖高速牟取不當利益。
韓聯社引述南韓反壟斷機構的調查,指錦湖韓亞集團曾於2016年底與瑞士航空配餐公司佳美集團簽訂協議,商定將韓亞航空的飛機餐業務轉讓給佳美集團,並換取佳美集團無息收購錦湖高速發行的價值1600億元(韓圜‧下同)的附認股權證公司債券。錦湖韓亞集團獲得相當於162億元的利益。
但協議執行緩慢導致錦湖高速遭遇資金困難,錦湖韓亞集團要求旗下9家子公司以遠低於正常利息的1.5厘至4.5厘的利息,分45次向錦湖高速借款1306億元。錦湖高速借此共獲得169億元的息差收入,朴三求和其家屬也至少拿到相當於77億元的利益和結算紅利2.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