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宣布修改有關外商投資的規定,是1975年現行框架建立以來,外資投資政策的最大調整,當中包括賦予政府更大權力,在外商投資引起國家安全方面風險時,有權強制其退出投資。
根據當前法律,大部分2.75億澳元(約15億港元)以下的民間投資不受篩查,而與澳洲達成自由貿易協議的國家中,包括中國,其企業投資受到審查的門檻是12億澳元(約65億港元)。對國有企業而言,這個門檻是零。
澳洲財長弗里登貝格(Josh Frydenberg)談及有必要在經濟和國家安全之間作出平衡,表示所有海外投資者在競購敏感資產時,將面臨更加嚴格的審查,不論交易規模,也不管買家是民間還是國有企業。
他說,國家安全企業的定義可能涵蓋通訊公司、能源和公用事業、國防供應鏈,以及收集、存儲和持有被認為對澳洲國家安全和國防十分關鍵的數據的企業。
根據一項重大調整,財政部將有權最終決定修改或是實施對一筆交易的條件,或是迫使外商退出投資。
在宣布這次政策修改時,弗里登貝格並未特別提到中國或任何其他國家,但中國政府過去曾就外國投資規定的調整向澳洲提出過擔憂。中國企業一直是澳洲資源、農業和房地產的主要投資者。
政府計劃在7月前發布新規則的草案,徵求行業意見,新規計劃在2021年1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