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正研究在局部地區允許使用以電子貨幣為主的「數字貨幣」支付工資,旨在通過放寬限定現金和銀行賬戶轉賬的現行規定,推進無現金化。對於一旦數字貨幣企業經營破產恐將導致支付停滯的問題,政府擬與相關團體磋商應對措施。
至於貨幣種類方面,除了存放於IC卡和智能手機的普通電子貨幣外,預付卡、手機結算應用軟件(App)等亦在考慮之列。至於加密貨幣由於波動性高,很大可能不在考慮之列。
當局打算以在金融廳註冊的「資金移動企業」的結算服務為對象,對其經營附加必要條件。據內閣府介紹,一旦此類企業破產,用戶取回資產需時約3個月,即使保險公司作出補償,如何將錢交予無銀行賬戶的人亦成為問題,因此須與勞動與經濟團體、IT行業商討,以完善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