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重量級參議員促請社交媒體Facebook(fb),交代關於《紐約時報》前一天報道稱,fb過去10年與蘋果公司、亞馬遜、三星在內的最少60間手機製造商達成資料分享合作協議的事宜。
Fb仍未就上述報道作出公開回應。
自從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不當擷取大量fb用戶資料,fb保障私隱不力問題備受各界關注。
根據《紐約時報》引述fb副總裁Ime Archibong在一個網誌帖文稱,fb與包括亞馬遜、蘋果、黑莓、HTC、微軟、三星等60間合作夥伴有用戶資料分享協議,部分歷時長達10年以上,而且至今仍然生效。Archibong指稱,有關分享方法與劍橋分析完全不同。
美國參議院商業委員會主席、共和黨籍的John Thune,以及會內最資深民主黨參議員Bill Nelson,周二發出聯名公開信,要求fb行政總裁朱克伯格交代事件,因為此舉可能違反fb與聯邦貿易委員會在2011年達成的保障用戶協定,而朱克伯格可能要修正4月出席委員會時的證詞。
Fb回應稱,將回應委員會的任何問題。
Nelson希望fb提供所有可分享用戶資料的公司名稱,特別關注華為與中興等中資公司有沒有渠道取得用戶資料。Fb未有回應相關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