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獨立非執行董事協會(HKiNEDA)就港交所提出的公司治理守則和上市規則重大變更的諮詢文件,早前已提交詳細的回應。HKiNEDA支持旨在提升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資訊揭露的建議;然而,強調良好公司治理的主要責任在於上市公司,而不僅僅是獨立非執行董事。故提倡以市場驅動的方式處理香港資本市場,避免過度監管。
為了在改善公司治理需求與避免過度監管和維持上市公司高效運作之間取得平衡,HKiNEDA提出以下數項建議。
HKiNEDA對引入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角色的提議表示擔憂,因為獨立非執行董事通常缺乏擔任首席獨立非執行董事角色所需對上市公司的深入知識和經驗。故建議增加董事會中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人數,董事會可以從更廣泛的視角和專業知識中受益,導致更平衡的決策和更好的監督,從而可以加強公司治理和增加投資者信任。從長遠來看,建議獨立非執行董事應在上市公司董事會中佔大多數,以確保有效的監督和治理。
HKiNEDA建議採取更靈活的方法,允許三分一的長期服務獨立非執行董事在超過9年的情況下繼續貢獻,從而在董事會保持連續性和更新之間取得平衡。協會認為,董事會獨立性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而不僅僅是任期長短。
HKiNEDA建議將獨立非執行董事職位數量上限和9年任期規則的過渡期延長至5年。這使發行人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全面的繼任計劃並確保董事會的連續性。
此外,有會員認為個人可以擔任的董事職位數量及年期,不應受到嚴格規管,而應該由上市發行人及其股東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他們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在多個董事會上有效服務的能力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發行人運營的複雜性、其所屬行業的性質,以及個人自身的經驗和工作量。會員建議,相較於一刀切的監管上限,採用一種更靈活的方法來適應這些細微差異會更為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