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就林建才公然漠視兩項提供資料及文件的法定要求,向其施加處分。林建才的不合作行為,阻礙了會財局對其兩個執業單位進行查察,繼而損害了會財局於監督及維護審計質素的職能。
為反映林建才兩項失當行為的嚴重性,會財局對其施加處分,包括公開譴責;罰款30萬元;暫時吊銷於公會的註冊兩年;取消執業證書;兩年內不獲發執業證書;及繳付會財局50214元調查費用及開支的命令。
會財局紀律處分部主管梁惠珊提醒,會計業界恪守法規及予以合作,配合會財局履行其維持審計質素及保障公眾利益的職責,並在獨立監管制度下提升公眾對會計專業質素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