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立法會今日通過《2023年稅務(修訂)(外地處置收益徵稅)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優化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擴大外地處置收益所涵蓋的資產範圍,以包括股份或股權權益以外的資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隨着《條例草案》通過,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將會符合歐盟在去年12月更新的《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的指引》的最新要求。香港的稅制得以進一步鞏固,以打擊跨境避稅活動及防止雙重不徵稅。
他續稱,在優化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下,如跨國企業實體在香港有足夠經濟實質,其外地非知識產權處置收益將繼續獲豁免徵稅。而外地知識產權處置收益可獲豁免徵稅的程度,則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布的關聯法而定。雖然外地處置收益所涵蓋的資產範圍有所擴大,但為減輕受影響跨國企業實體的合規負擔,政府亦制定了豁免和寬免措施。這將維持香港的稅務競爭力。
優化外地收入豁免徵稅機制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政府會要求歐盟盡快把香港從歐盟稅務合作事宜觀察名單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