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已採取行動,阻止星美文化旅遊集團前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梁鳳儀,繼續完成她出售兩項在上海和加拿大的物業交易。
為此,證監會已於今年9月22日在原訟法庭取得針對梁鳳儀的臨時強制令。根據該臨時強制令,梁鳳儀必須通知證監會,她在香港、上海和加拿大的指明物業所簽立的買賣協議,有待法庭裁決證監會於今年9月19日,就禁止梁鳳儀處置她在香港及全球各地的資產,而作出的禁制令申請。
證監會於今年10月17日向法庭提出另一項申請,以尋求法庭阻止梁鳳儀完成該等買賣協議,直至禁制令申請有裁決為止。在證監會提出該申請後,梁鳳儀向法庭承諾,除非事先得到證監會同意或法庭許可,在禁制令申請有裁決之前,她不會落實該等買賣協議的條款,或進一步完成該等買賣協議。如梁鳳儀違反承諾,她可能犯有藐視法庭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