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刊發諮詢文件,建議擴大香港現有上市制度,允許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並就此徵詢公眾意見。
在建議制度下,特專科技公司將分為已商業化公司及未商業化公司兩大類,其中未商業化公司因為風險較高,規定也較為嚴格。已商業化公司的定義為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特專科技業務所產生的收益至少2.5億元。公司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已商業化公司為80億元,未商業化公司為150億元。
港交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昇表示,連接資本與機遇是港交所的核心戰略,為此致力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全球創新產業公司首選上市地點的地位。新建議將增加香港上市公司種類,讓更多不同類型的公司可進入這個具備深度和流動性的國際市場,同時也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
歐冠昇稱,正如《上市規則》增設生物科技章節後造就了香港的醫療保健融資生態圈,預期這次增設特專科技的新規定後,將有助推動區內以至其他地方在這五個前沿行業(例如綠色科技)的人才和投資金額增長。
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在制定有關建議時,考慮了特專科技公司的特點,特別是科技在有關公司業務上扮演了獨特的角色,以及相對於其他上市申請人,這些公司的發展仍處於初期階段。港交所相信建議中的規定可在各方面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既能維持市場質素,亦能建立具商業可行性的新上市章節,配合新一代領先企業的集資需要。
公眾諮詢期將於今年12月18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