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加皇投資理財有限公司,並處以罰款770萬元,因加皇以不當方式處理客戶資產,違反了相關監管規定。
據調查,於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間,加皇先後86次沒有按規定分隔客戶款項,涉及的個別交易金額介乎146元至5200萬元。證監亦發現於2012年12月3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間,加皇違反規則,在並無有效的常設授權下,將證券從65個由非專業投資者客戶持有的賬戶轉移至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作為抵押品。
2022年7月20日 香港財經
證監會譴責加皇投資理財有限公司,並處以罰款770萬元,因加皇以不當方式處理客戶資產,違反了相關監管規定。
據調查,於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間,加皇先後86次沒有按規定分隔客戶款項,涉及的個別交易金額介乎146元至5200萬元。證監亦發現於2012年12月3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間,加皇違反規則,在並無有效的常設授權下,將證券從65個由非專業投資者客戶持有的賬戶轉移至香港期貨結算有限公司作為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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