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公布,對花樣年(01777)、彩生活(01778)及4名董事作出紀律行動,因兩家公司未有為遵守契據及計劃制定充足及有效的內部監控措施,而導致彩生活年報的披露資料不準確。
彩生活於2014年從花樣年分拆出來,當時兩家公司訂立了契據及計劃,以確保各自的業務清晰劃分,港交所裁定兩家公司分別違反有關契據及計劃。
花樣年執行董事以及彩生活執行董事及前非執行董事潘軍,彩生活前執行董事及前非執行董事唐學斌,花樣年前執行董事及前非執行董事以及彩生活前非執行董事林錦堂,彩生活前執行董事周勤偉同屬負責確保有關公司遵守契據及計劃的管理團隊的成員。港交所裁定,就有關內部監控不足導致有關公司違規之事,4人均違反了其董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