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知悉香港銀行公會就物業交易替代付款機制的方案向銀行業界進行諮詢。
陳澤銘指出,就如何進一步完善樓宇交易程序,香港律師會一直積極配合香港金融管理局和香港銀行公會,研究改善方案,包括釐清在替代付款機制方案下各方的權責,以確保各持分者尤其是客戶的權益繼續得到保障。
律師會一直就上述方案向香港銀行公會提供多方面的意見,當中包括涉及付款流程安排、物業成交的後續文件安排等。得悉香港銀行公會在制定方案時會考慮律師會提供的意見。
律師會轄下的物業委員會將專責詳細研究香港銀行公會最新公布的物業交易替代付款機制方案,並會繼續向公會提供意見。
他亦強調,一直以來,律師事務所並不會透過暫管物業交易金額賺取利息以增加收入。律師會所關注的是替代付款機制方案能否確保各持分者尤其是客戶的權益繼續得到保障,不存在律師事務所的收入會否因而受影響的問題。
律師會不斷優化對律師事務所監督工作,並已成立了督導委員會,整體審視如何保持律師的最高專業水平及操守,當中包括研究相關措施,以確保律師及其僱員在進行樓宇交易業務時,維持良好的行為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