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有金融機構及從業員撤離香港,英國《金融時報》引述消息人士稱,基金經理及銀行家離港到其他地方發展,被本港多家監管機構查詢原因。
消息人士透露,證監會、金管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金發局曾致電已離港前往新加坡、東京等地發展的銀行和資產管理高層,向他們查詢離開香港的原因、決策過程等。
證監會表示,過往會向變更營業地點的持牌法團或個人作出查詢,以了解他們是否仍需要牌照。金管局稱,會定期關注行業從業者和市場發展情況,是金融中心的普遍做法。
基金經理指出,證監會向離港的基金公司查詢的做法並不罕見,但其他機構的電話查詢則過往沒有此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