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引述兩名知情官員報道,證監會已私下知會本港的國際銀行,指執行美國針對內地和香港官員的制裁令,不一定違反《港區國安法》。
報道稱,證監會此舉旨在安撫海外投資者,該會這一保證是基於香港大學法律教授的解釋,示意《港區國安法》所針對是那些主動與外國勢力勾結對香港實施制裁的機構,而不是被迫遵守美國法律的機構。不過,證監會官員同時指出,《港區國安法》執法並不在其權轄範圍之內。
一名知情人士稱,獲證監會知會後,那些銀行已不再那麼擔心與證券法衝突的問題。
金管局發言人對有關報道的回應表示,局方一直與業界就相關議題保持緊密溝通。
美國國務院在上月向國會提交《香港自治法》報告,列出10名中港官員制裁名單,同時警告跨國金融機構(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FI),如果繼續跟受制裁人士有重要交易(significant transaction),將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