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第二輪「保就業」計劃,提出兩大超市集團申請補貼時,須承諾提供優惠。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電台節目表示,相信兩大超市集團會申請新一期計劃,提供回贈的方式可以是減價或向弱勢為群派發消費劵,細節仍有待商討,期望能起示範作用。
羅致光說,最新失業率略為下降,只反映7月較4月有好轉,由於8月的限制措施史無前例的嚴謹,下月失業率不容樂觀。
對於有部分公司申請首期保就業計劃後,有僱員反而需要放更多無薪假,羅致光稱,不少公司業務大減,難以向員工支付原有薪金,保就業計劃只要求,如果公司領取了100萬元資助,就最少需要向員工支付100萬元薪酬,讓企業能靈活調動資金。他又指,保僱主實際上是保障僱主及僱員的關係,計劃要有取捨。
至於會否考慮向失業人士發放津貼,羅致光認為,政府早前向全民派發1萬元,最快地協助開工不足人士,失業援助金不能短暫實施,屬長期政策,若推行必須周詳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