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公布,1月份整體消費物價按年上升1.4%,較去年12月份的2.9%升幅為低。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紓困措施的影響,基本通脹率為3.7%,較去年12月的2.9%為高,主要是由於農曆新年旅遊費用和豬肉價格升幅擴大所致。
政府發言人表示,1月份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率升至3.7%,主因是旅遊費用及基本食品價格在農曆新年期間(即1月尾至2月初)的升幅加快,而扭曲了按年比較。因此,等待2月份的通脹數據,再將兩者合併分析,將能更有效評估基本通脹的情況。另一方面,1月整體消費物價按年升幅下降至1.4%,反映政府一次性紓緩措施的效應。
發言人又說,外圍價格壓力輕微及本地經濟狀況疲弱,料會令整體通脹壓力短期得以受控。儘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威脅可能令一些日用品價格上升,但任何干擾都應只是短暫。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通脹情況,特別是對低收入人士的影響。
數據顯示,在各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組成項目中,價格在1月錄得按年升幅的類別,以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的升幅最大,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