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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2日 香港財經

財匯局:9個案可提出調取內地會計工作底稿

2015年起內地收緊規定,拒絕將內地形成的會計工作底稿帶離境,令為中國公司審計的核數師無法符合海外(包括香港)的監管要求。香港財匯局與內地商討今年終取得突破,今午與中國財政部簽訂諒解備忘錄,財匯局可據此向財政部監督評價局提出協助請求,以獲取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存放在中國內地的審計工作底稿。

事實上,過往內地當局曾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海外監管機構要求取閱工作底稿。即使簽訂此份備忘錄,「國家機密」是否仍然是取閱底稿的障礙?

財政部監督評價局處長王東解釋,雙方合作的具體形式是,財匯局在監管過程中有需要調取香港事務所在內地的底稿,由財匯局提出協助請求,財政部將「會同保密、檔案相關部門」,徵求其意見,共同履行有關保密的審批程序,並在遵守保密法規的前提下,再履行相關工作程序之後,將工作底稿交給財匯局,帶來香港。

財匯局主席黃天祐表示,簽訂備忘錄後,截至今年3月底,有9宗個案因而可以向內地請求協助調取底稿,開展調查;若未有備忘錄則根本無從入手。

美國去年底點名,無法審核200多家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和其核數師的審計工作,警告會向中國公司實行更嚴厲審計監管。財政部監督評價局局長郜進興表示,與美國當局一直保持溝通,跨境監管合作的大原則亦無二致,即使中美貿易摩擦日增,雙方對話亦從未中斷。

財匯局署理行政總裁林穎志解釋,中國財政部與財匯局是次簽訂備忘錄,在此框架下港方取得的工作底稿,只供財匯局使用,不得移交至其他機構。據了解,香港證監會亦分別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取得中國形成的審計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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