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下周二(2019年1月1日)起落實,市民每月的公共交通開支若超出400元,政府會為超出400元的實際公共開支提供25%的補貼,補貼金額以每月300元為上限。
運輸署發言人指出,該計劃免入息審查,市民可同時繼續受惠於政府及各公共交通營辦商提供的公共交通費用優惠計劃,參與計劃的車輛或船隻在當眼處及八達通讀寫器上,將展示計劃的標誌。
市民可於明年2月16日起,在各個港鐵站、輕鐵客務中心及指定渡輪碼頭設置的「補貼領取站」等,以及全港任何一間7-Eleven便利店、OK便利店和惠康超級市場的收銀處、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或八達通服務站,以八達通輕拍閱讀器,將補貼儲入八達通內,領取每月補貼的限期為3個月。
市民日常使用八達通支付計劃涵蓋的公共交通費用,會自動記錄,毋須預先登記,若以現金或八達通以外的任何支付方式購買指定車船票,則須登記,市民可於購票時,向營辦商職員出示八達通登記。
另外,購買港鐵都會票、「屯門至南昌全日通」、機場快線來回票、機場快線團體票、新渡輪假日來回票,以及港九小輪旗下月票及假日來回票,則須透過「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