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發表題為《香港的「環境、社會及管治」(ESG)策略》的報告,提出有關促進「環境、社會及管治」生態系統發展的主要建議。
金發局主席李律仁表示,隨着ESG投資走向主流,許多已發展經濟體都積極以鼓勵與規管並行的方式爭取箇中機遇。要在鼓勵與規管之間取得最佳平衡殊不容易,但香港有需要就ESG投資予以認真考量,以不至於落後其他對手。
報告提出ESG整合對金融投資者及獲投資公司所能帶來的價值,並提出6點建議,包括由政府牽頭鼓勵公共基金支持ESG整合;金管局提高對其外聘的投資經理施加的ESG規定;積金局在其受託人審批及監察程序中,把ESG因素納入考慮,並鼓勵受託人參考國際的ESG標準。
此外,證監會把《負責任的擁有權原則》至少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水平,以強調ESG的重要性;證監會和其他監管機構就ESG主題投資產品提供更多指引;以及港交所加強申請上市者及上市公司有關ESG的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