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成外滙投資因處理客戶款項失當,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00萬元。
言成承認於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期間,將高達800萬元的客戶款項轉移至其海外經紀行的賬戶,證監會因此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
證監會發現,言成先後6次將客戶款項從其於香港的銀行的獨立客戶賬戶,轉移至其於兩家海外經紀行的賬戶;將轉移至其中一家海外經紀行的客戶款項用作進行自營交易;在發現有關行為可能違反《客戶款項規則》後,將所有客戶款項從其於海外經紀行的賬戶滙返至在香港的獨立客戶賬戶。
在這過程中,言成因沒有將客戶款項保留在香港的認可財務機構的獨立客戶賬戶內,違反《操守準則》及《客戶款項規則》。言成將客戶款項用作進行自營交易,亦違反其作為持牌中介人在確保客戶的資產盡快及妥善地加以記賬及獲得充分保障的基本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