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林鄭月娥此前表示會檢討《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考慮是否將黃牛活動列為刑事,並提高罰則。康文署也正研究旗下場地實施實名制購票,以及把門票可預留八成作內部認購的比例降低。
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發文指,轉售商品及服務是自由商業市場的本質,除非有關的票務合約禁止轉讓,否則政府已違背《基本法》第105條「保護私人和法人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和繼承的權利」的條文。
他表示,容許轉售門票能為市場帶來更大自由度,若有兩張一樣的門票,觀眾亦會寧願付較高價錢,買入可轉手的門票。
David Webb指出,部分的票務代理商以及活動主辦單位,經常「hold起」門票,並透過二手市場推出門票。而票價的高低則取決於活動的受歡迎程度,以最大化門票銷售的收入。另外,門票進行二手買賣,亦意味着一手市場的交易者願意承擔庫存風險,倘主辦單位「加場」或調動演出時間,將會增加供應,其門票庫存亦因而貶值。
他又指,這些機構的行為或具欺騙性,但事實上,是客戶願意在二手市場購票,無人強迫他們,認為政府不應干預。